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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龄超万年!椰树牌火箭瓶矿泉水再引关注,名字中还含“国宝”字样

2022-04-24| 发布者: 东部之声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4月20日消息,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上,椰树集团旗下椰树牌火箭瓶矿泉水受到关注。矿泉水瓶包装上不仅有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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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0日消息,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上,椰树集团旗下椰树牌火箭瓶矿泉水受到关注。矿泉水瓶包装上不仅有“国宝”、“椰树长寿泉”等字样,还称水龄超万年。

椰树牌火箭瓶矿泉水全称“火箭瓶国宝椰树长寿泉矿泉水”,是椰树集团于2021年推出。椰树集团曾表示,以“火箭瓶国宝椰树长寿泉矿泉水”为名,是为了致敬中国航天精神,致敬中国航天人。

(图源:椰树集团官微)

天眼查显示,2021年10月,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还申请注册椰树火箭瓶外观商标,国际分类涉32类啤酒饮料,目前商标状态为已注册。

值得一提的是,“火箭瓶国宝椰树长寿泉矿泉水”中的“国宝”二字引发网友关注。有网友质疑,“国宝”字样可以随便用?

《财经天下》周刊注意到,椰树集团自诩国字号的现象已非首次。

早在2019年4月,椰树集团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“椰树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Banquet Beverage及图”商标。

2020年7月,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(简称《商标法》)相关规定为由驳回这一申请。

在此背景下,椰树集团“硬刚”国家知识产权局,并将后者告上了法庭。

椰树集团认为,诉争商标(“椰树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 Banquet Beverage及图”商标)属于其延伸性商标,可整体翻译为“椰树椰子中国国宴饮料”,整体视觉效果、呼叫、含义等与我国国家名称未构成相同或者近似,相关公众能够对诉争商标进行有效识别,不会造成混淆和误认,不存在欺骗性。请求法院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。

2021年4月,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的一则判决书显示,法院认为诉争商标含有我国国家名称“China”,指定使用在复审商品上,易使社会公众产生不良影响,诉争商标违反了《商标法》相关规定。因此,裁判结果为驳回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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