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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证券交易所: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

2022-01-27| 发布者: 东部之声| 查看: 135| 评论: 1|文章来源: 互联网

摘要: 格隆汇9月5日丨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中提到,《上市规则》贯彻“少停、短停、分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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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格隆汇9月5日丨北京证券交易所就上市规则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中提到,《上市规则》贯彻“少停、短停、分阶段停”的监管原则,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不得利用停牌替代信息保密。在具体制度安排,停牌情形基本沿用新三板现行安排,保持适度灵活,各类情形的停牌时长与上市公司现行制度相一致,其中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,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;筹划控制权变更、要约收购等事项的,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;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,原则上不超过5个交易日。连续停牌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。

(文章来源:格隆汇)

文章来源:格隆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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